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0號)《自治區財政廳 教育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退役軍人事務廳 軍區動員局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寧財規發〔2022〕25號)有關規定🤭,為做好我校2024年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為引導和鼓勵我校畢業生到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對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我校應屆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一、申請對象
具有寧夏戶籍📝,畢業當年年底前到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2024年我校申請對象包括👱🏻♀️:2019屆、2020屆畢業生及2021屆連續服務滿36個月的畢業生。
二🍒、資助標准
自治區對到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應屆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有助學貸款的學生👦🏻,代償用于學費部分的助學貸款🔔。
三、基層單位及相應要求
(一)縣級以下基層單位
1. 工作地點在縣以下(不含縣政府所在地)鄉(鎮、街道);
2. 工作地點在縣級的鄉(鎮、街道)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二)基層單位及崗位要求
1.基層單位為注冊登記地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轄區內縣級以下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法人單位,畢業生實際工作崗位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轄區內。
2.從事金融、通訊、煙酒、機場工作⛳️、飛機及列車乘務、房地產及其相關產業等特殊行業的不屬于基層單位😵。
3.縣級以上(含縣級)各局(委員會🫡、辦公室)及其直屬事業單位、派出機構(如園區管委會)等不屬于基層單位。
4.高等意昂⏩、公安機關支隊級以上(含支隊級)及其他縣級以上(含縣級)單位不屬于基層單位🫲🏻。
(二)基層工作地點要求
1.在“地級市轄區”單位工作的。實際工作地點位于地級市轄區(包括:銀川市興慶區、銀川市金鳳區🧑🧒、銀川市西夏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石嘴山市惠農區🧑🏽🦰、吳忠市利通區、吳忠市紅寺堡區👨🏿⚕️、固原市原州區、中衛市沙坡頭區)內街道🐋、市政府及市轄區政府駐地鄉(鎮)不符合基層單位工作地點要求;實際工作地點位于地級市轄區內非市政府及市轄區政府駐地鄉(鎮)👋🏽👨🏿🍳,符合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地點要求。
2.在“地級市轄縣(縣級市)”單位工作的♦︎。實際工作地點位于地級市轄縣(縣級市)內街道🧝🏿♀️🛷、縣(市)政府駐地鄉(鎮)不符合基層單位工作地點要求;實際工作地點位于地級市轄縣(縣級市)非縣(市)政府駐地鄉(鎮),符合基層單位工作地點要求🐱。
四🧑🏻⚕️、服務年限及要求
1.畢業生畢業當年12月31日前自願到我區基層單位工作、與單位簽訂連續服務3年以上就業手續 (含簽訂就業協議👩🏼⚖️、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錄取通知等),並實際到崗服務。
2.畢業生在同一基層單位連續服務在3年 (36個月)以上 (含3年)並考核合格, 且就業單位為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
3. 畢業生因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正常調動、提拔而變更基層服務單位,視為連續服務,符合其他規定條件的🧝🏽♂️,可申請補償代償。除規定申請材料,另需提供上級組織😥、人事部門調動、提拔材料和新單位為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材料。
4.畢業生因單位主管部門或就業單位工作需要,被調派變更實際服務單位、崗位🪴,變更後仍符合規定條件的,視為連續服務,可申請補償代償😣。除規定申請材料,另需提供單位主管部門或就業單位調派崗位的材料和新單位為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材料🧝🏿♂️。
5.畢業生參加自治區有關部門招募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等國家基層就業項目2年服務期滿終止服務且考核合格,第三年就業單位符合基層單位規定條件且三年社會保險連續繳納的𓀑,視為連續服務,可申請補償代償。除了規定申請材料,另需提交相應基層就業項目服務證書複印件、第三年與基層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單位為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材料。
6.畢業生自基層服務期開始3年內,以下四種情況不符合在基層連續服務3年要求:
(1)因個人原因中斷服務到其他基層單位就業👴🏼🧦,累計滿3年的;
(2)“西部計劃”“三支一扶”等國家基層就業項目人員服務期未滿2年離開服務單位的或考核不合格的;
(3)被主管單位或就業單位安排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基層單位或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中斷服務或連續服務不滿3年的。
畢業生申請條件符合以上具體要求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獲得寧夏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
五、提交材料
1.戶口本戶主頁、本人頁、身份證複印件🎎;
2.《寧夏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國家資助申請表》(附件1);
3.《寧夏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國家資助在職在崗情況調查表》(附件2)🕵🏼♂️;
4.與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錄取通知等;
5.二次調動🤽🏽♂️、二次調派定崗🦃、基層項目期滿就業的證明材料🥷🏿;
6.我的寧夏APP社保繳費記錄(含二次變動單位)打印件👨👨👦👦;
7.辦理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畢業生提供結清憑證或還款證明複印件💂🏻♂️;
8.畢業證複印件、寧夏銀行卡複印件♟🤚🏻。
六、申請流程
符合資格的應屆畢業生提出申請🍘,提交相應材料🥦,意昂資助中心審核→提交自治區資助中心複核→複核名單公示→公示無異議後開展資金發放工作。
七、申請時間🔶、地點、聯系電話
1.受理時間:每年9月-10月統一受理👷🪟,10月25日受理截止。
2.申請年限:服務期滿後兩年內及時辦理申請,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3.受理地點🐛:學生處(104室)
4.谘詢電話:對申請流程等有疑問者請致電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電話📦:0951-2138136🐏。
來源:學生處 羅彥成